互联网再大,其所享有的自由也不可能是没有边界的,而其自由的边界就应该止步于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外
曾经称雄于互联网的“快播科技”轰然倒地,逃往境外的总经理王欣也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之下被押解回国,自此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快播盗版涉黄案也终于步入了尾声。短短七年时间,快播就经历了从最初创业,到构建起庞大产业链,再到接到天价罚单濒临破产、甚至面临司法指控,让无数人唏嘘“看他起高楼,看他宴宾客,看他楼塌了”。互联网界一向推崇“唯快不破”,每天都有大量创业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诞生和消亡,然而,一家事业如日中天的公司突然死亡,其背后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
网络因其技术特性,必然相比于现实世界会拥有更多的自由。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空间里的自由却被片面地解读为一种放任式的绝对自由,而“快播”正是这种误读之下的牺牲品。
其实,在网络传播的规则中有所谓“避风港原则”,简言之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若只提供技术、平台而不提供内容,那么当发生侵权后,只要在被侵权人的通知下及时移除内容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与此同时,为了防范“避风港原则”被滥用,紧接着同时还规定了“红旗原则”,即如果侵权的事实就像是红旗飘扬一样连普通人都能一眼明辨,那么即使没有收到通知,网络服务商也不能以假装看不见来推脱责任。可见,在互联网领域设置这样的“安全港湾”,本意是在支持互联网发展与保护个人权利之间取得一个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平衡。然而,由于网络监控的困难,加之背后巨大商业利益的驱使,“避风港原则”被许多互联网公司有意无意地放大,成为他们最有利的挡箭牌,而背后形成制约的“红旗原则”却被忽视了。在“快播”的案件中,该公司正是以只做技术、不问内容为借口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司法机关审讯中连王欣本人也承认,在明知其系统内包含有大量盗版与淫秽色情内容的情况下,却放任其传播,从而迅速累积了大量的用户以牟取利益。
“快播科技”与王欣的命运如何,要留待法院来做出最后的判断,但这一事件的发展已经足以给那些幻想为违法行为在互联网领域寻找一处“避风港”的人敲响警钟。如果说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由于人们的认识有偏差和法律不完善,导致存在大量打“擦边球”的空间的话,那么从去年重拳打击网络谣言,到现今开展的净网行动,这些网络上的灰色、甚至是黑色空间正在逐渐被挤压。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必然受到社会互动的基本规律的支配。因此,互联网再大,其所享有的自由也不可能是没有边界的,而其自由的边界就应该止步于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外。而今当务之急,就是必须尽快使我们的立法与司法适应互联网新技术快速发展的步伐,把互联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让违法犯罪行为不再有藏污纳垢的“避风港”。
(人民日报 苏争鸣)